稅收制度構成的七個要素
1、納稅主體,又稱納稅人,是指稅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社會組織和個人,是納稅義務的承擔者。納稅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征稅對象,又稱征稅客體,是指稅法規定對什么征稅。 3、稅率,這是應納稅額與征稅對象之間的比例,是計算應納稅額的尺度,反映了征稅的程度。稅率有比例稅率、累進稅率(全額累進與超額累進)和定額稅率三種基本形式。 4、納稅環節,是指商品在整個流轉過程中按照稅法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階段。 5、納稅期限,是稅法規定的納稅主體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的具體時間。一般的按次與按期征收兩種。 6、納稅地點,是指繳納稅款的地方。一般是為納稅人的住所地,也有規定在營業發生地。 7、稅收優惠,是指稅法對某些特定的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給予免除部分或全部納稅義務的規定。從目的上講有照顧性與鼓勵性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