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須知
本部分由招標機構編制,是招標的一項重要內容。著重說明本次招標的基本程序。投標者應遵循的規定和承諾的義務。投標文件的基本內容、份數、形式、有效期和密封、及投標其它要求。評標的方法、原則、招標結果的處理、合同的授予及簽訂方式、投標保證金。
這里須說明的以下幾點:
a.提供投標書的份數多少應根據標的物大小、參加評標專家人數而定,以便于評標為原則。4-5份、5-15份。
b.評標方法、貨物、服務、工程各不相同,下面在講評標方法中再介紹。
c.投標有效期要保證到簽約后28-30個工作日。
d.國際招標必須要投標保證金,國內招標因開保證金證明困難,而且保證金證明的信譽不好,我們盡量推選投標保證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