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營運9座(含)以下客車報廢年限為15年。初的6年內(nèi)每2年審驗1次,之后為1年1審,使用年限超過15年后,每半年審驗1次,能通過審驗即可無限延期,簽注至2099年12月31日;
2、9座以上非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4、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5、輕型貨車和大型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6、微型貨車和19座以下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不可申請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8、帶拖掛貨車、礦山作業(yè)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9、吊車、消防車、鉆探車、專項作業(yè)車等專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適當延期,簽注至2099年12月31日;
10、全掛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1、半掛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2、半掛牽引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3、三輪農(nóng)用車,報廢年限為6年,可申請延期至9年;
14、四輪農(nóng)用車,報廢年限為9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15、正三輪摩托車,報廢年限為7年至9年,可申請延期至10年至12年;
16、其他摩托車,報廢年限為8年至10年,可申請延期至11年至13年;
17、其他汽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