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鋼是在生產生活工程中淘汰或者損壞的作為回收利用的廢舊鋼鐵;其含碳量一般小于2.0%,硫、磷含量均不大于0.05%。一般說,廢鋼鐵按其來源可以分為四類:返回廢鋼(自產廢鋼)、加工廢鋼、折舊廢鋼、進口廢鋼。
1.鋼鐵廠內的返回廢鋼,又稱自產廢鋼,它是在煉鋼、軋鋼和精整的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以各種切頭和廢品的形式存在。這類廢鋼沒有混入其它元素,且形狀較規則,幾乎能立即裝入煉鋼爐。它的加工準備工作量一般很小,隨著它的產生在煉鋼廠內就可處理掉。這種廢鋼占總廢鋼比例各國不盡相同,一般在30-50%。但隨著連鑄、連軋、無頭軋制等工藝技術的不斷進步及工業化進程加快,使金屬收得率與軋鋼成材率不斷提高,使得自產廢鋼量不斷下降。
2.鋼鐵制品的制造工業中產生的加工廢鋼,大多是沖壓邊角料、車屑、料頭等。如滾珠軸承鋼的鋼材利用率一般只有50%左右,約有一半鋼材在制造中成了廢鋼。除車屑外,加工廢鋼一般沒混入其它元素,所以只要進行簡單的打包、壓塊、相當快地就能送至鋼廠使用。這種廢鋼約占廢鋼總量的20-25%。但隨著鋼鐵產品近終型制造技術進展、表面質量的提高、尺寸公差的減小和機械加工工業的技術進步、這種廢鋼比例會逐漸減小。
3.各種報廢的設備、汽車、船只,建筑結構等所獲得的廢綱,稱為折舊廢鋼。這種廢鋼約占廢鋼總量的20-25%。隨著社會發展的進步,積累的增加,這種廢鋼的比例會不斷增加。折舊廢鋼往往是要用幾年甚至幾十年的時間才能送回鋼廠使用,它是不干凈的廢鋼,非但混入了許多其它元素和非金屬雜質,而且形狀和尺寸又是多種多樣,極不規則,使處理工作更加困難。同時,城市垃圾中回收的廢鋼,其中主要是灌頭、鐵筒等輕薄料也歸到折舊廢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