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在清潔生產概念提出的同時,1990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污染預防法案,明確提出了預防污染這一概念。它雖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卻是一個行動指南,詳細說明了污染預防的體系和不同層次。它包括廢棄物的清除、處理、回收、減少污染源和杜絕污染源。后這項杜絕污染源代表了污染預防新概念的終目標。這個法案標志著保護環境的新時期的開始,是繼60年代以來化學污染治理的經驗教訓的產物,它是人們孕育出的一個新化學嬰兒。90年代以來,這個嬰兒受到各方的關注并給取了不少動聽的名字,如:環境良性化學、原子經濟學、對環境友善的化學、綠色化學等。后美國環保局采用了綠色化學這一名稱。1995年3月16日美國克林頓總統宣布制定綠色化學挑戰計劃,以推動各界合作進行化學污染預防和工業生態學研究,鼓勵支持重大的創造性的科學技術突破,從根本上減少乃至杜絕化學污染源。這也把廢物利用的觀念提高到了一個全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