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通常所說的復印機是指靜電復印機,它是一種利用靜電技術進行文書復制的設備。
復印機是從書寫、繪制或印刷的原稿得到等倍、放大或縮小的復印品的設備。復印機復印的速度快,操作簡便,與傳統的鉛字印刷、蠟紙油印、膠印等的主要區別是無需經過其他制版等中間手段,而能直接從原稿獲得復印品。復印份數不多時較為經濟。
復印機的發明人查斯特·卡爾森(ChesterCarlson,又譯切斯特·卡爾森),原本是一位專利律師,兼職研究員及發明家。他在紐約專利辦公室的工作需要復制大量重要文件。卡爾森患有關節炎,視復制文件為痛苦及單調的工作。這鼓勵了他進行有關Photoconductivity的實驗,并估計可以簡單地制作復印本。卡爾迅在家中廚房進行Electrophotography實驗,1938年為過程技術申請專利。他使用以硫磺掩蓋的鋅片制作出首份復印產品。他使用一個覆有硫磺的鋅板制造了個復印機。文字10-22-38Astoria印在一個顯微幻燈片上,這個幻燈片放在硫磺上進行強光照射。幻燈片拿走后,那些文字的鏡像就留在了硫磺上。卡爾遜打算將他的發明出售給一些公司,但是由于這個處理過程還不成熟所以沒能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