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燒與火災
1.燃燒的必備條件:可燃物、助燃物、溫度,有焰燃燒還要求有未受抑制的鏈式反應。
2.火災、閃燃、陰燃、爆燃、自燃及閃點、燃點、自燃點的定義:
火災: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閃燃:在可燃液體(固體)表面上揮發的蒸汽與空氣混合達到一定濃度后,遇明火產生的一閃即滅的燃燒現象。
陰燃:沒有火焰的緩慢燃燒現象。
爆燃:以亞音速傳播的爆炸。
自燃:可燃物質在沒有外部明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熱或自身發熱并畜熱所產生的自行燃燒現象。
閃點:在規定的實驗條件下,可燃液體(固體)能放出足量的蒸汽并在容器內的液體(固體)表面處于空氣形成可燃混合物的溫度。
燃點:在規定的實驗條件下,液體或固體能發生持續燃燒的溫度。
自燃點:在規定的條件下,可燃物質產生的溫度。
3.火災分為六類:按照國家標準GB、T4968-2008《火災分類》的規定,把火災分為A、B、C、D、E、F六類。A類火災:固體物質火災;B類火災:液體物質火災;C類火災:氣體火災;D類火災:金屬火災;E類火災:帶電設備火災;F類火災:烹飪器具內的烹飪物(如動植物油脂)火災。
4.滅火的基本原理可以歸納為四個方面:冷卻、窒息、隔離和化學抑制。
5.可燃液體的燃燒特點:流體是否發生燃燒、燃燒速率的高低與液體的蒸汽壓、閃點、沸點和蒸發速率等性質有關。
6.可燃固體的燃燒特點:固體可燃物必須經過受熱、蒸發、熱分解,固體上方可燃氣體濃度達到燃燒極限,才能持續不斷發生燃燒。
7.熱傳播有三種途徑:熱傳導、熱對流、熱輻射。
8.氧指數:在規定條件下,固體試樣在氧、氮混合氣流中,維持平穩燃燒所需的含氧量。以氧氣所占體積百分數的數值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