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類是新廢銅,它是銅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料。冶金廠的叫"本廠廢銅"("home scrap")或"周轉廢銅"("runaround")。銅加工廠產生的廢銅屑及直接返回供應廠的叫做"工業廢雜銅"、"現貨廢雜銅"("prompt")或新廢雜銅。
另一類是舊廢銅,它是使用后被廢棄的物品,如從舊建筑物及運輸系統拋棄或拆卸的叫舊廢雜銅。銅和銅基材料,不論處于裸露狀態,還是被包在終產品里,在產品壽命周期的各個階段都可回收再生。一般來說,用于再生的廢銅中新廢銅占一半以上。而全部廢雜銅經再加工后有大約1/3以精銅的形式返回市場,另2/3以非精煉銅或銅合金的形式重新使用。直接應用廢雜銅的前提是嚴格的分類堆放及嚴格的分揀。直接應用廢雜銅具有簡化工藝、設備簡單、回收率高、能耗少、成本低、污染輕等優點。直接應用廢雜銅的多少,大體上反映了一個國家銅的再生水平。相比之下,我國廢雜銅的直接使用率較低,每年約為20萬t,僅占廢雜銅總回收量的30%~40%,并且黃銅加工材的生產多由鄉鎮企業運作,大大降低了經濟效益,并在能耗、環保方面帶來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