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指根據《會計法》,《預算法》,《統計法》對記賬憑證、財務帳薄、財務報表,從事經濟核算和監督的過程。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運用專門的方法,核算和監督一個單位經濟活動的一種經濟管理工作。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的計量單位,以憑證為主要的依據,借助于專門的技術方法,對一定單位的資金運動進行、綜合、連續、系統的核算與監督,向有關方面提供會計信息、參與經營管理、旨在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古義是集會議事。我國從周代就有了專設的會計官職,掌管賦稅收入、錢銀支出等財務工作,進行月計、歲會。亦即,每月零星盤算為“計”,一年總盤算為“會”,兩者合在一起即成“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