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食品流通許可,一般要經以下步驟:
步:咨詢后領取并填寫《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相關文書材料,材料齊全后,領取《接收材料憑證》或《受理通知書》后等待許可核準結果,需要現場核查的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現場核查。
第三步:領取《準予許可通知書》,十日內憑通知書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
食品流通許可新辦應提交的材料
(一)《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食品流通許可的申請人按照下列情形確認:
1.擬設立企業的申請人為擬設企業的全體投資人;
2.已設立企業的申請人為企業;
3.企業分支機構申請食品流通許可,其隸屬企業為許可申請人;
4.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的,其經營者為許可申請人;
5.承租商場超市的場地或柜臺從事食品現場制售申請食品流通許可的,商場超市為許可申請人。
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按要求簽字蓋章。
(二)《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以及經營場所的具體方位圖;
注意: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的情形:
(一)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食品;
(二)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餐館、飯店、食堂)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食品;
(三)農民個人銷售其自產的食用農產品,不需取得食品流通許可;
(四)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