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裝設計的相關法規
食品包裝袋設計中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食品,均不得上市銷售。請需要設計食品包裝袋的買家注意了:
1.標簽取名必須真實
新規要求:在標簽上可用“新創名稱”、“奇特名稱”、“音譯名稱”等,但須在所示名稱的鄰近部位標示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規定的名稱或等效的名稱;無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名稱,須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不使消費者誤解的常用名稱。
例如:“優酪乳”標簽旁應用同樣大小的文字,標出其真實屬性名稱為“酸牛奶”。
2.外文應比漢字小
新規要求:除了注冊商標,食品預包裝必須使用規范漢字,而同時使用的拼音、外文或曬書民族文字不得大于相應的漢字。
例如:進口食品外包裝大于20平方厘米的,標示內容的文字、符號、數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厘米。標簽中的漢字與外文必須嚴密對應,且漢字不得小于相應的外文。
3.不能膠粘生產日期
新規要求:食品必須標出生產日期,生產日期是生產者生產的成品通過出廠檢驗的日期;生產日期應標明所在包裝的具體部位,不得采用籠統的“見外包裝”。
例如:有的企業生產的產品,封罐、、冷卻后的日期是2005年5月1日,其檢驗需要5天,卻將生產日期打印為2005年5月10日。后,它在5月8號就已經擺在零售商店銷售了。這種情況就是虛假的生產日期,企業應受到懲罰。為防止經銷者改動生產日期,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必須打印或者印刷在包裝上,而不能用一張膠紙直接粘貼上去。
4.轉基因食品須注明
新規要求:凡列入農業部發布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的食品,必須在標簽上標注“轉基因食品”。
例如:常見的轉基因食品主要有大豆粉、大豆油、玉米油、油菜籽油、油菜籽粕、鮮番茄和番茄醬等。
使用轉基因大豆制取的油,其標簽上也應標有“轉基因大豆油”字樣。
5.暗示功效的語言不能使用
新規要求:特殊膳食用食品(如嬰幼兒食品、糖尿病人食品)必須標識營養成分,即營養標簽。不得標示的內容包括:對某種疾病有“預防”或“”作用等內容。
例如:不能在食品標簽上標注“返老還童”、“”“白發變黑”“齒落更生”“”、“秘方”“滋補食品”、“健美食品”“宮廷食品”及其他類似語;也不能在食品名稱前后,冠以名稱或圖形、名稱暗示療效、保健或其他類似作用。
6.防腐劑寫具體名稱
新規要求:食品配料表中各種配料應按制造過加工食品時加入量的遞減順序排列。
例如:水在飲料中占很大比重,今后必須標注;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應標示具體名稱或規定代碼。
新規要求:嬰兒配方奶粉應標明營養素、熱量、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進口嬰幼兒配方奶粉的標簽,應標注“原產國或地區”等。
7.產品名稱和字號要統一
新規要求:進一步強化食品標簽的真實性,不允許利用產品名稱混淆食品的真實屬性欺騙消費者。
例如:“橙汁飲料”中的“橙汁”和“飲料”應使用同一字號,不能利用標簽迷惑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