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處理是指為使水質達到一定使用標準而采取的物理、化學措施。飲用水的標準由環保部門制定。工業用水有自己的要求。水的溫度、顏色、透明度、氣味、味道等物理特性是判斷水質好壞的基本標準。水的化學特性,如其酸堿度、所溶解的固體物濃度和氧氣含量等,也是判斷水質的重要標準。如有些草原自然水中全溶固體物濃度高達1000毫克/升,而加拿大規定飲用水中全溶固體物濃度不得超過500毫克/升,許多工業用水還要求濃度不得高于200毫克/升。這種水,即便其物理性質符合要求,也不能隨便使用。另外,來自自然界、核事故和核電站等的放射性元素含量,也是必須進行監測的重要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