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工作流程
( 一 ) 、"120" 電話呼救:當發生意外或急病時,患者或目擊者,撥打 "120" 急救電話。
( 二 ) 、受理急救電話:急診值班人員了解病情、事發地址,按需要迅速調派急救資源,并做好詳細記錄,必要時向上級報告 ( 如:大型突發事件 ) 。
( 三 ) 、救護人員接到電話后快速出動,急救人員根據呼救受理人員的指令和病情,攜帶必要的搶救藥品和醫療設備 10 分鐘出車。
( 四 ) 、到達現場:急救人員攜帶急救藥品、器材,盡快趕到病人身邊,根據病種、病情實施現場急救。
( 五 ) 、搬運:根據病情,采取正確搬運方式和體位,搬運病人。
( 六 ) 、確定轉達醫院根據病情以就近、就急、就能力,尊重病人及家屬意愿為原則,確定轉送醫院。在重大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發生時,轉送病人要服從現場指揮。特殊情況,需要病人或病人家屬在醫療文書上簽字。
( 七 ) 、途中監護:急救或轉送途中,醫護人員應對病人的生命體征進行嚴密監護,限度地保證病人途中生命。
( 八 ) 、抵達醫院:抵達醫院后將病人送入相應科室,并與接診人員認真交接病情與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