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墻的定期檢查與維修
本工程幕墻竣工驗收后,保修期為五年在此期間,如有不符合質量要求及不能正常運行之處,工程承包單位有義務將其修復。但因人為損壞及自然性災害、意外災害而造成損害的,不在保修范圍之內。因此在保修期內,使用單位應會同幕墻工程承包單位每年進行一次性的檢查。此后,每隔五年檢查一次。
在使用十年后,對耐老化不利位置的硅酮結構膠進行粘結性檢驗。
3.1、玻璃幕墻的定期檢查與維修
(1)、當發現螺栓松動應擰緊或焊牢,當發現連接件銹蝕應除銹補漆;
(2)、當發現玻璃松動、脫落及破損應及時修復或更換;
(3)、當發現密封膠和密封條脫落、老化或損壞,應及時修補與更換;
(4)、當發現幕墻構件及連接件損壞,或連接件與主體結構的錨固松動或脫落,應及時更換或采取措施加固修復;
(5)、當五金件有脫落,損壞或功能障礙時,應進行更換和修復;
(6)、玻璃幕墻在正常使用時,每隔一年應進行一次檢查,對玻璃、密封條、密封膠、結構硅酮密封膠等應在不利的位置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