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資質對企業資產、企業主要人員、企業工程業績都有一定要求。其中企業主要人員包括民航機場工程、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電子、電氣、通信、計算機、自動控制等專業工程序列職稱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等
承包工程范圍編輯
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民航空管工程和機場弱電系統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的民航空管工程和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機場弱電系統工程的施工。注:1.民航空管工程包括:區域、終端區(進近)、塔臺等管制中心;空管自動化、地空通信、自動轉報、衛星地面站、機場有線通信、移動通信等通信系統;雷達、自動相關監視、儀表著陸系統、航線導航臺等導航系統;航行情報系統;常規氣象觀測系統、自動氣象觀測系統、氣象雷達、氣象網絡、衛星云圖接收等航空氣象工程、空管設施防雷工程、供配電工程等。機場弱電系統工程包括:航站樓弱電系統和飛行區、貨運區及生產辦公區域弱電系統。其中,航站樓弱電系統包括:
(1)信息集成系統:包括機場運營數據庫,地面運行信息系統,資源管理系統,運營監控管理系統(或生產指揮調度系統),信息查詢系統以及集成信息轉發系統(含信息集成平臺,消息中間件,中央智能消息管理系統等)等;
(2)航班信息顯示系統;
(3)離港控制系統;
(4)泊位引導系統;
(5)安檢信息管理系統;
(6)標識引導系統;
(7)行李處理系統;
(8)檢查系統;
(9)值機引導系統;
(10)登機門顯示系統;
(11)旅客問訊系統;
(12)網絡交換系統;
(13)公共廣播系統;
(14)防范系統(含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門禁管理系統,電子巡更系統和報警系統);
(15)主時鐘系統;
(16)內部通訊系統;
(17)呼叫中心(含電話自動問訊系統);
(18)綜合布線系統;
(19)樓宇自控系統;
(20)消防監控系統;
(21)不間斷供電電源系統;
(22)機房及功能中心;
(23)無線通訊室內覆蓋系統;
(24)視頻監控系統。2.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機場工程、電子、電氣、通信、計算機、自動控制等專業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