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規范
《JGJ 102-2003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主要內容:根據建設部建標[2000]284號文件的要求,規范編制組在廣泛調進研究,認真總結工程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外先進標準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02—96進行了修訂。
支撐材料
考慮幕墻特點與建筑物壽命的關系,應符合下列規定:
1、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1)、鋁型材截面開口部位的厚度不應小于3.0mm,閉口部位的厚度不應小于2.5mm;型材孔壁與螺釘之間直接采用螺紋受力連接時,其局部厚度尚不應小于螺釘的公稱直徑。
2)、鋼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應小于3.0mm。
3)、對偏心受壓立柱,其截面寬厚比應符合JGJ102-2003《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第6.2.1 條的相應規定。
密封材料
玻璃與玻璃之間采用耐候硅酮膠密封,玻璃與金屬結構之間采用結構硅酮膠粘結。建筑點式玻璃技術中密封膠只起密封作用,不必進行強度計算。在使用前必須進行膠與接觸材料的相容性試驗,性能檢測合格,并且在有效期內使用,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以確保施工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