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裝工程消防驗收需要哪些資料?
1.建設單位(物業或產權單位)提出申報申請并加蓋公章,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申請書應注明基本情況敘述:法人名稱、或者委托代理人注明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申請事項與申報工程名稱一致。授權委托書內容應注明:委托事項、委托權限、委托時限、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及所在單位、職務、聯系方式)
2.《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一式兩份,加蓋物業管理單位公章或建筑主體房產單位公章,表內各項應詳細填寫。
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4.《建設消防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審核意見書》復印件。
5.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6.申報表上填寫的裝修材料(壁紙、地毯、紡織物等)等除不燃材料以外,需要提供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的見證取樣檢驗報告,增加的消防設施也需要提供消防產品相關強制性產品認證或型式認證復印件。
7.施工(包含消防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若無消防施工,需建設單位出具未做消防改造的證明。
8.若《建設消防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中有關整改問題的需提供整改報告,加蓋建設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