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什么劇種,戲曲鑼鼓都不外乎鑼、鈸和鼓這兩大類。其中,因各類樂器的形狀、型制與制做、使用上的不同,而又有許多品種。鑼鈸類有:鉦鑼、篩鑼、大鑼、小鑼(手鑼)、馬鑼、鏜鑼、云鑼;大鐃、鈸、大鈸、水鈸、齊鈸、镲鈸、小鈸、鉸子、碰鐘等。鼓類有:單皮鼓(班鼓)、懷鼓、堂鼓(唐鼓)、大鼓、盆鼓等。作為打拍子用的尚有檀板、梆子、木魚等。每種樂器以其音調高低寬窄的不同,又有著許多品種及其名稱。
演奏鑼鼓時,必須把各種樂器有組織地編排配合起來,由鼓板指揮才能奏出有節(jié)奏、有規(guī)律的各種音響。各劇種在樂器品種、音色調門的選擇上,樂器的數量和組合配置上,以及所演奏出來的各種節(jié)奏型花樣(一般稱為“點子”,有的稱為“牌子”)上,大體都與劇種演唱風格相結合,形成本劇種的獨特風格。如京劇鑼鼓基本上由四種樂器組合而成:大鑼、小鑼、鈸、鼓板(鼓、板是兩種樂器,鼓是單皮鼓,板為檀木板,兩者都由鼓師掌握,故列在一起)。依照特殊的需要,有時并加用堂鼓、小鈸,用以表現特定的情景、氣氛和戲劇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