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即是消除隱患,預防災患(即預防和解決人們在生活、工作、學習過程中遇到的人為與自然、偶然災害的總稱),當然狹義的意思在人們認識初期是:(撲滅)火災的意思。
Fire control;Fire fighting;Fire protection滅火與防火。亦指滅火、防火人員。郭孝成《浙江光復記》:“衛隊及巡警消防,見勢已烈,均袖綴白布,以表輸誠。”如:必須抓好消防工作。例如:消防車、消防技術。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消防歷史,“消防”一詞是二十世紀從日本引進的,是一個外來語。但“消防”的根在中國。日本的文字是從中國的漢字演變而來,漢字早在西晉太康五年(284年)就開始傳入日本。“消防”一詞不僅字形與漢字完全相同,字義也無差別。現代意義的消防可以更深層的理解為消除危險和防止災難。
消防裝備建設情況
消防裝備分為車輛裝備、器材裝備和個人防護裝備三部分。按照城市消防隊(站)建設標準,一級消防站應配備消防車4-5輛,二級站應配備消防車2-3輛,特勤站應配備消防車7-10輛;器材裝備和個人防護裝備按消防隊(站)等級和人員編制情況配備。實有消防車14766輛,大部分以常規滅火車輛為主,大約占總數65%;搶險救援消防車2200輛,約占總數15%。“十一五”期間,消防車總數將達到23266輛左右,每年增加1700輛。
消防通信
全國地、市級以上城市都建有不同規模、不同形式的“119”消防指揮中心(火災報警電話為119)。許多大中城市建立了功能齊全、技術先進的消防通信指揮系統,主要包括火災報警及接收、火警辨識、編制出動方案、下達出動命令、力量調度、現場通信保障和消防信息管理等功能。
三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固定滅火系統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3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3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電氣、設備或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電氣、設備等專業有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相應專業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4人,且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