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 control;Fire fighting;Fire protection滅火與防火。亦指滅火、防火人員。郭孝成《浙江光復記》:“衛隊及巡警消防,見勢已烈,均袖綴白布,以表輸誠。”如:必須抓好消防工作。例如:消防車、消防技術。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消防歷史,“消防”一詞是二十世紀從日本引進的,是一個外來語。但“消防”的根在中國。日本的文字是從中國的漢字演變而來,漢字早在西晉太康五年(284年)就開始傳入日本。“消防”一詞不僅字形與漢字完全相同,字義也無差別。現代意義的消防可以更深層的理解為消除危險和防止災難。
“消防”一詞,系日本語,在江戶時代開始出現這個詞。早見于亨保九年(清雍正二年,1724年),武州新倉郡的《王人帳前書》,有“發生火災時,村中的‘消防’就趕到”的記載。到明治初期(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消防”一詞開始普及。但“消防”的根在中國。日本的文字是從中國的漢字演變而來,漢字早在西晉太康五年(284年)就開始傳入日本。“消防”一詞不僅字形與漢字完全相同,字義也無差別。“消防”一詞的出現,充分反應了當時中日兩國文化交流密切。火災與消防是一個非常古老的命題。在各類自然災害中,火災是一種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發生頻率很高的災害。這種災害隨著人類用火的歷史而伴生;以防范和治理火災的消防工作(古稱“火政”),也就應運而生。
《法經》雖然全文已佚,僅存六篇目錄,但這一點則可從以《法經》為藍本的后世成文法典《唐律疏議》中得到證明。 我們祖先在同火災作斗爭的長期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這種經驗的科學概括早見于《周易》:“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預防之。”東漢史學家荀悅在《申鑒。雜言》中進一步明確提出:“防為上,救次之,誡為下”的“防患于未然“的思想。 公元前2070年夏王朝成立迄今四千多年來,歷代王朝都把防范和治理火災的消防工作列為國家管理公眾事務的一項重要內容,并建立了相應的管理體制。在封建社會,作為皇帝,直接過問消防治理,并發布相關的詔書,在發生重大火災時采取“素服、避殿、撤樂、減膳”等措施,甚至下“罪已詔”以自責,進行“反省”、“修德”,并廣開言路,片聽臣下的批評和建議。 西漢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夏四月,漢高祖的陵寢發生火災,漢武帝當即脫下“龍袍”,穿了五天白色的冠服,反映他對火災心有恐懼,采取了一種虔誠的自我的遣責任的道“罪已詔”。以后歷史王朝的皇帝,繼承這一做法。
2009年,也就是2009年8月18日,胡錦濤總書記就湖南消防英雄宋文博的事跡作出重要指示:“要大力宣傳宋文博同志的感人事跡,努力建設一支‘忠誠可靠、服務人民、竭誠奉獻’的消防隊伍”。隨后,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主持召開部黨委擴大會,組織認真學習領會,研究加強改進消防工作和隊伍建設。
全國公安消防部隊深入開展“三句話”總要求學習實踐活動,努力鍛造現代化公安消防鐵軍,有效維護了消防形勢穩定。
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消防經費投入增加胡錦濤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后,各級黨委、政府認真貫徹落實,把消防工作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消防工作地位顯著提升,影響力不斷擴大。
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聽取消防工作匯報,專題研究部署,出臺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中宣部、中央綜治辦、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實施消防“網格化”管理、全民消防宣傳教育綱要等規范性文件;與此同時,省、市、縣三級政府普遍出臺了消防五年規劃、下發了加強消防工作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