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裝置
行走裝置即底盤, 包括履帶架和行走系統, 主要由履帶架、行走馬達+減速機及其管路、驅動輪、導向輪、托鏈輪、支重輪、履帶、張緊緩沖裝置組成,其功能為支承挖掘機的重量,并把驅動輪傳遞的動力轉變為牽引力,實現整機的行走。
車架總成(即履帶行走架總成)為整體焊接件, 采用X 形結構,其主要優點是具有高的承載能力. 車架總成由左縱梁(即左履帶架)、主車架(即中間架)、右縱梁(即右履帶架)三部分焊接而成. 車架總成的重量為2噸.
中央回轉接頭是聯接回轉平臺與底盤油路的液壓元件,它保證回轉平臺旋轉任意角度后,行走馬達還能正常配油,現用回轉接頭是5通 。
按照鏟斗來分,挖掘機又可以分為正鏟挖掘機、反鏟挖掘機、拉鏟挖掘機和抓鏟挖掘機。正鏟挖掘機多用于挖掘地表以上的物料,反鏟挖掘機多用于挖掘地表以下的物料。
1.反鏟挖掘機反鏟式是我們見過常見的,向后向下,強制切土。可以用于停機作業面以下的挖掘,基本作業方式有:溝端挖掘、溝側挖掘、直線挖掘、曲線挖掘、保持一定角度挖掘、超深溝挖掘和溝坡挖掘等。
液壓挖掘機一般由工作裝置、上部車體和下部車體三大部分組成。據其構造和用途可以區分為:履帶式、輪胎式、步履式、全液壓、半液壓、全回轉、非全回轉、通用型、專用型、鉸接式、伸縮臂式等多種類型。
工作裝置是直接完成挖掘任務的裝置。它由動臂、斗桿、鏟斗等三部分鉸接而成。為了適應各種不同施工作業的需要,液壓挖掘機可以配裝多種工作裝置,如挖掘、起重、裝載、平整、夾鉗、推土、沖擊錘,旋挖鉆等多種作業機具。
回轉與行走裝置是液壓挖掘機的機體,轉臺上部設有動力裝置和傳動系統。發動機是液壓挖掘機的動力源,大多采用柴油要在方便的場地, 也可改用電動機。
液壓傳動系統通過液壓泵將發動機的動力傳遞給液壓馬達、液壓缸等執行元件,推動工作裝置動作,從而完成各種作業。
回轉速度
回轉速度是指挖掘機空載時,穩定回轉所能達到的平均速度。
這意味著定義的回轉速度,既不是指起動時的,也不是指制動時的回轉速度;也就是說,不是加速或減速的回轉速度。對于一般的挖掘工作來說,這種挖掘機在0°到180°的范圍內工作時,回轉馬達有加速或減速,當轉到270°到360°范圍內時,回轉速度達到穩定。
因此,在實際的挖掘工作中,上面定義的回轉速度是不切實際的。也就是說,需要的實際回轉性能是可用回轉扭矩表示的加速/減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