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律師,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婚姻家事專業律師,專注婚姻撫養、財產繼承、離婚調解談判領域,專業服務法律咨詢律師;離婚財產分割官司律師;起訴離婚房產增值計算律師;離婚撫養權、房產分割律師;離婚債務處理;辦案思維縝密,處事洞悉人性,為人睿智干練。執業期間辦理過數百件訴訟案件,尤其婚姻家庭、撫養權、財產、繼承、房產土地、合同糾紛,具有豐富訴訟業務經驗。專業打造誠信,誠信鑄造品質,本律師收費合理、辦案盡責,以細致、嚴謹的態度,專業認真辦好每個案件,力求實現當事人合法利益的化。如您需要更多專業法律意見,可撥打許律師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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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所簡介: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扎根于千年商都——廣州,作為盈科國內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獨特的地理區位優勢,面向珠三角、華南地區并輻射聯動港澳臺和整個東南亞的法律服務市場,形成人才、品牌、業務、學術、地域資源的整合與互動,利用四海盈科的全球化法律服務體系整合專業人才和人脈資源,吸納本地秀的法律人才加盟,以客戶需求為導向,致力于提供質的法律服務為目標,發展盈科在華南地區的全球法律服務能力。
案情簡介:一方犯罪被判刑導致離婚梁某與江某于1999年登記結婚,后于2000年生育一女,不幸的是,孩子生下來就患有嚴重腦癱,重度殘疾。作為女兒的父親本應努力工作照顧家庭,但卻做起了違法的事,2008年6月,梁某因犯盜竊罪被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此后,江某獨自一人在家照顧重度殘疾的女兒,2009年5月,江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與梁某離婚,2009年7月28日,梁某與江某經法院調解離婚,離婚時,雙方約定,女兒跟隨母親江某共同生活,但因梁某正在服刑,因此未能對夫妻財產進行分割。2010年6月被刑滿釋放的梁某多次向江某提出個半分割夫妻共有的上海某處房產,但江某因梁某為離婚過錯方,不同意向梁某支付房屋折價款,無奈之下,梁某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房產。法院判決:過錯應方少分財產本案經法院審理后查明,系爭房屋為婚后購置,產權登記在梁某一人名下,目前房屋由江某與雙方之女共同生活居住使用。庭審時因雙方對于房屋價格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法院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認定該房屋價值為314300元。根據以上事實,法院判決:系爭房屋歸江某所有,江某支付梁某房屋折價款人民幣78575元。律師說法:違法并不能剝奪其它合法權益本案中,江某認為其不該支付房屋折價款是因為自己帶著重度癱瘓的女兒一起生活,經濟上十分困難,而梁某作為離婚過錯方因此無權分割房產。但法律上,不能因為夫妻一方違法犯罪而剝奪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夫妻共有的房屋,離婚時,分割住房由雙方協議解決;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本案中法院已經考慮到梁某作為離婚過錯方且江某母女確實生活困難,因此梁某只分割到四分之一的房產。《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因此,離婚時無過錯方應保持冷靜,爭取在情感上打動對方,協商解決不失為明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