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臺美術造型手段之一。運用舞臺燈光音響設備(如照明燈具、幻燈、控制系統等)和技術手段,隨著劇情的發展,以光色及其變化顯示環境、渲染氣氛、突出中心人物,創造舞臺空間感、時間感,塑造舞臺演出的外部形象,并提供必要的燈光效果(如風、雨、云、水、閃電)等。
音響的藝術效果是隨著演出的進展、氣氛的不斷變換而展現的。音質的平衡與自然是我們追求的目標。旋木號角的通天高音,至真至純的音頻展現,通透清澈,不刺耳。聲音處理更能做到絲絲入扣,細致準確。
技術保障以及實施
A)視覺的特征--趨光性/適應性/疲勞性
B)適當亮度--劇場以及觀眾席的大小/欣賞距離/內容情景的要求/投光距離/投射面積/功率/光效利用率
C)光具的組合--燈具性能的利用/多燈排列設置/燈具組合共用/定點光/單燈特燈/效果器材應用
D)布光效果--投光角度-投光方向/光區組合銜接/燈具的隱蔽方式-暴露方式
E)控制及操作--調光-改變電壓/與情節相吻合時空轉換/變化時機-臺詞-體形-曲調-聲效/編程、操作、管理
舞臺燈光設計主要根據劇本、導演要求及舞臺美術的總體設想進行藝術構思,繪制布光設計圖,并具體安排技術體現工作。燈光設計應能利用多種造型手段,適應不同風格的演出,如有的演出要求表現出寫實主義的風格,而有的則要求創造出抽象的、寫意的或隱喻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