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臺美術是戲劇和其他舞臺演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布景、燈光、化妝、服裝、效果、道具等。它們的綜合設計稱為舞臺設計。其任務是根據劇本的內容和演出要求,在統一的藝術構思中運用多種造型藝術手段,創造出劇中環境和角色的外部形象,渲染舞臺氣氛。
屬二度創造藝術。它須在劇本文學創作及導演總構思的基礎上進行再創作,以其特有的形象語言表達劇作的內涵。舞臺美術創作源于生活,但又須以劇中人物、事件和規定情景為依據,并須與表達導演的創作意圖相協調。在演出中它起到了豐富、補充和加強人物形象塑造,深化主題思想的作用。
當代一些導演在探索中還發現在“環境”中的現場表演是富有魅力的,他們常走出劇場,利用特殊的“地點”,盡量在演員與觀眾之間創建新的空間關系。有人則強調空間的流動性。在演出過程中演員與觀眾常交換地點,使觀眾不能坐定于某個固定座位上看戲。有的演出則運用多焦點的方法,讓觀眾在同時出現的幾個動作間作出自己的選擇,從而使不同的觀眾看到不同的演出。
由于新時代人們戲劇觀念的更新,現代科學技術日益進步,戲劇品種相互影響,燈光投影等現代舞臺裝置涌現于戲劇舞臺,各種風格的舞美設計豐富多彩。舞臺美術設計,有的側重于縱向繼承,力求符合潮劇傳統表演風格,有的倚重于橫向借鑒,力求創造新的表現形式,或者二者兼而有之。隨著現代舞臺美術的創新發展,表現手段更加多樣,分工更加細致,舞臺設施也日益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