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音師是負責演出舞臺上所有音響器材的專業人員。首先需要把所有的音源集中到調音臺,再把它們分成各個副路、編組、調校,然后將總路輸出音訊經總音響均衡送到功放及音箱發出聲音,以使其與該場地的音響特性相適應。調音師需要知道每一個環節的音樂特性、容易反饋的頻率及場地的共鳴點,才能控制每首歌曲的音量,并對它們作均衡處理。此外還要會用效果器改良不用的人聲、樂器聲并熟悉每一件器材的功能與限制,不使之出現失真及其它不良效果。對于所選用的器材要保證其質量與可靠性,事先要對可能出現的故障做好準備,及時采取有效的補救方法。有時需要在演出前幾小時完成準備工作,雖然時間很緊,但為了保險起見每條訊號線都要自己親自接才可放心。
技術保障以及實施
A)視覺的特征--趨光性/適應性/疲勞性
B)適當亮度--劇場以及觀眾席的大小/欣賞距離/內容情景的要求/投光距離/投射面積/功率/光效利用率
C)光具的組合--燈具性能的利用/多燈排列設置/燈具組合共用/定點光/單燈特燈/效果器材應用
D)布光效果--投光角度-投光方向/光區組合銜接/燈具的隱蔽方式-暴露方式
E)控制及操作--調光-改變電壓/與情節相吻合時空轉換/變化時機-臺詞-體形-曲調-聲效/編程、操作、管理
功能:①使舞臺畫面更清晰:使觀眾能夠看清什么或舞臺的某些角落不觀眾看見(現性)。②加強舞臺表演的效果:符合劇情需要,使背景顯得自然,對劇情發展起到襯托、暗示和誘導作用、調節氣氛(演員、觀眾)。 舞臺燈光的使用原則:①強度(指燈光的亮度):必須有足夠的燈光,使觀眾能夠看到顏色、外表和細節。②分配:包括燈光的使用分配和射向舞臺的方向分配,主體必須與配角和背景與明顯不同(顏色)可亮度區別。③顏色:依靠色紙、電腦調色等方式來滿足劇情的需要。④變化:依劇情需要,使燈光的顏色、亮度、運動進行變化。在舞臺燈光的具體使用過程中,在減少某一光源前,應做好增強下一光源的準備,除劇情的特殊需要外。盡是避免黑聲,以免影響演職人員的工作。
音響系統要有強大的功率儲備:室外的露天聲場,需要有強大的功率,因為室外聲場要提高3db的聲壓級,功率就需要增大2倍,根據公式10logp2 /p1 =xdb,可以計算出聲場具體的數值。要吊裝揚聲器:室外文藝演出音箱置放位置不能過低,低位音箱聲波容易被觀眾人體吸聲,產生掠射吸聲現象,尤其使中高音頻損耗極大,所以要采用吊裝揚聲器方式安裝,中音或高音號角和室外專用音箱(音箱內裝有大功率高音號角),這樣揚聲器的聲波在空中輻射的距離比較遠,使觀眾席能夠得到足夠的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