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汽車車輛解體,達到國家報廢標準或者雖然未達到國家報廢標準,但發(fā)動機或者底盤嚴重損壞,經檢驗不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技術條件
①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
②登記并審核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對車輛查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fā)《汽車報廢通知書》;
③車主持《汽車報廢通知書》到符合規(guī)定的回收企業(yè)送交車輛;
④回收企業(yè)經查驗《汽車報廢通知書》后將車輛解體,要求發(fā)動機與車輛分離,發(fā)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并進行照相、開具《報廢汽車回收汪明》和支付殘值;
報廢汽車五種途徑,報廢車就是達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且無法修復、耗油量超過國家標準規(guī)定值50%、依照政府規(guī)定強制報廢的車輛。
1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向車管所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xù)。
2車管所將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并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 [3]
3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
4回收企業(yè)再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5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注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報廢車輛一旦發(fā)生事故,因無牌無證,并且車輛不值錢,往往棄車而逃,給交警部門偵破事故增加了難度,并直接導致了一些事故的無法偵破。加之報廢車輛沒有參加任何保險,導致肇事者無力承擔賠償費用,交警處理難,政府難處理,死者無安葬費,傷者無醫(yī)療費。而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資金尚未健全,受害者得不到應有的賠償,影響社會穩(wěn)定和政治安定。
報廢汽車延緩方法,辦理延緩汽車報廢年限手續(xù),車主需要攜帶相關申請材料到車管所辦理,所需手續(xù)主要有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機動車檢測表。車主提交申請后,車管所會根據(jù)申請材料對車主和申請延緩汽車報廢年限的車輛進行審核檢測,如果情況符合要求,車管所會出具批準延緩汽車報廢年限的證明。
1、非營運9座(含)以下客車報廢年限為15年。初的6年內每2年審驗1次,之后為1年1審,使用年限超過15年后,每半年審驗1次,能通過審驗即可無限延期,簽注至2099年12月31日;
2、9座以上非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4、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5、輕型貨車和大型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6、微型貨車和19座以下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不可申請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8、帶拖掛貨車、礦山作業(yè)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