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又稱為著作權,根據(jù)自愿原則,對下列作品進行著作權登記:軟件著作權;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筑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還受理其他與著作權有關事項的登記;各類作品(計算機軟件除外)授權事項登記;錄音、錄像制品登記;其他與著作權有關的受國家版權局的指定,中心進行的登記等。
為他人撰寫的報告、講話稿等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糾紛
由他人執(zhí)筆,但是本人審閱定稿并以本人名義發(fā)表的報告、講話等作品,著作權是歸報告人或者講話人享有的。但是出于本職工作的報告和講話屬于政府工作或公益性工作的,報告人或者是講話人是不享有著作權的。
版權注冊需要的材料:
1、申請表 (加蓋單位公章)
2、以軟件著作權為例就需要鑒別材料:包括源程序代碼及軟件說明書
3、申請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其他證明材料(視具體情況而定)(加蓋單位公章)
以上文件紙質材料各一式一份,不需要裝訂,除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外還需提交電子版。
辦理步驟:
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材料--登記機構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繳費—申請人繳納登記費用—登記機構受理申請—審查—制作發(fā)放登記證書—公告。
辦理時限:
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后5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需要補正材料的,申請人自接到補正通知書后兩個月內完成補正,登記機構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補正材料后4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