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酒要經歷重陽下沙、端午踩曲、長期貯存等工藝環節的淬煉,制酒生產一年一個生產周期,順應季節變換,歷經兩次投料、九次蒸煮、八次發酵、七次取酒;釀制而成的基酒還需在陶壇中經過三年以上的貯存,后,采用酒勾酒的方式將一百余種不同酒齡、不同香型、不同輪次、不同酒度等各有特色的基酒進行組合,形成了茅臺酒的典型風格。
茅臺酒原料 1.高粱:貴州省仁懷市及金沙縣、習水縣現轄行政區域內生產的糯高粱(俗稱紅纓子),淀粉含量不低于60%,其中支鏈淀粉占總淀粉的比例不低于88%,并符合國家有關要求。 2.小麥:淀粉含量不低于60%,并符合國家有關要求。 3.水:水源位于赤水河與鹽津河交匯處赤水河上段,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標準要求。
主要工藝流程及要求: (1)制曲:小麥經破碎,加入母曲和水制成曲胚,用稻草間隔入倉發酵40天后拆曲,貯存6個月后投入制酒生產。 (2)制酒: ①投料階段:重陽開始分2次投料,即下沙和造沙(沙指高粱)。下沙高粱經破碎后加熱水潤糧,次日加母糟蒸糧,下甑攤晾,之后加曲和尾酒拌勻堆積,達到工藝要求,入窖發酵30天后開窖取醅,再與造沙經破碎、潤糧后的高粱拌勻,從蒸糧開始重復上述工序。 ②餾酒階段:餾酒階段共有7個輪次,每個輪次均經攤晾、加曲、堆積、入窖和餾酒操作。 制酒過程共經歷9次蒸煮(餾),8次攤晾、加曲、堆積、入窖,7次取酒,一年一個生產周期。 (3)貯存勾兌:基酒(輪次酒)分醬香、醇甜香、窖底香3種典型體貯存于陶壇中,將不同輪次、不同典型體、不同酒度、不同酒齡的基酒進行勾兌,勾兌后貯存于陶壇。貯存勾兌工序至少歷經3年。 (4)包裝:勾兌后的酒經檢驗合格后,采用不透明容器包裝出廠。
裝茅臺酒用的酒瓶,初是用本地生產的缸甕,從清朝咸豐年間起,改用底小、口小、肚大的陶質壇形酒瓶,有裝0.5公斤、1公斤和1.5公斤的型號。后曾一度改為微扁長方形酒瓶。民國四年(1915年)以后,改用圓柱形、體小嘴長的黃色陶質釉瓶。建國后,才改為白色陶瓷瓶和人們見到的乳白色避光玻璃瓶,古色古香,樸實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