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繡歷史悠久,早可上溯到三星堆文明,東晉以來與蜀錦并稱“蜀中瑰寶”。蜀繡以軟緞、彩絲為主要原料,針法包括12大類122種。具有針法嚴謹、針腳平齊、變化豐富、形象生動、富有立體感等特點。 [5]
2012年12月03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對“蜀繡”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據統計,蜀繡針法有12大類,130余種之多,是四大名繡之豐富者,而70余道衣錦線更是蜀繡所獨具。常用的針法有暈針、鋪針、滾針、截針、摻針、沙針、蓋針等,講究“針腳整齊,線片光亮,緊密柔和,車擰到家”。各種針法交錯使用,變化多端,或粗細相間,或虛實結合,陰陽遠近表現無遺。這些傳統技藝既長于刺繡花鳥蟲魚等細膩的工筆,又善于表現氣勢磅礴的山水圖景,刻劃人物形象也逼真傳神。解放以來針法繡技又有所創新,如表現動物皮毛質感的“交叉針”,表現人物發髻的“螺旋針”,表現鯉魚鱗片的"虛實覆蓋針"等,大大豐富了蜀繡的表現形式和藝術風格。
清朝中葉以后,蜀繡逐漸形成行業。道光年間,民間組織的三皇神會成立。這是一個由鋪、料、師組成的刺繡業的專門行會。這種正式垂版立行,建立行規,確定專業分工,維持行業內部各方的利益,表明蜀繡已從家庭逐漸進入市場,形成廣為社會所需的規模生產。政府為提倡振興實業,當時各縣官府均設"勸工局"以鼓勵蜀繡生產。勸工局下設刺繡科,專門管理蜀繡的生產和銷售。蜀繡中不少精品被指定為皇室貢品,而且的藝人還被授予“五品同知銜”的稱謂,極大地鼓勵了蜀繡的生產和制作。隨著蜀繡行會的成立,成都的蜀繡店鋪、作坊多達數十家,從業繡工也有1000余人。這一時期,刺繡產品開始由專業的設計師進行設計,產品逐漸劃分為穿貨、戲衣、燈彩三個行業。
后加工要求
1. 工藝品裝裱:
(1)軟裱:將繡片用真絲錦綾裝裱,圖案清晰、質感好、無氣泡,不脫殼,不斷裂,角度準確,絲縷直,紋樣正,通幅整齊。
(2)硬裱:將繡片貼在底板或玻璃上,裝裱時要去污、清晰,繡面繃平、整潔、無漿跡、無臟斑。鏡框、鏡架規格正確,油漆光亮、木質表層無傷痕、斑節。
2. 日用品后加工:將繡片或繡品經縫紉、熨燙等方法進行后加工處理,并符合相關紡織品質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