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有機廢氣催化燃燒處理工藝的選擇主要取決于:
1、燃燒過程的放熱量,即廢氣中可燃物的種類和濃度;
2、起燃溫度,即有機組分的性質及催化劑活性;
3、熱量回收率等。當回收熱量超過預熱所需熱量時,可實現自身熱平衡運轉,無需外界補充熱源,這是經濟的。
催化燃燒是放熱反應,放熱量的大小取決于有機物的種類及其含量。如能依靠廢氣燃燒的反應熱維持催化燃燒過程持續進行是經濟的操作方法。而能否以自熱維持體系的正常反應則取決于燃燒過程的放熱量、催化劑的起燃溫度、熱量回收率、廢氣的初始溫度等條件。催化劑相應的起燃溫度分別為200℃、250℃、300℃;廢氣的初始溫度分別為30℃和150℃。廢氣的初始溫度越高,廢氣中有機物的濃度越高,實現自熱運轉的可能性越大。而工業有機廢氣中5000mg/m3左右的有機物殘留量是常見的,只要熱交換器的換熱效率能達到50%-60%就可利用熱交換器回收燃燒反應熱來維持催化燃燒的持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