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酒的商標
茅臺酒現在的商標有兩種,一種是“五星”標志、一種是“飛天”標志。茅臺酒之所以有”五星“和”飛天“兩種商標,都是特定歷史背景下形成的。
五星標:1953年,茅臺酒開始向國外銷售,商標圖案也改由金色麥穗和紅色五星組成。麥穗在外,五星居中,注冊商標為”車輪“牌,即今天”五星“商標的前身,寓意為茅臺酒是新中國工農聯盟的結晶。
飛天標:“飛天”圖形選自于中國古代敦煌石窟中的仙女飛天,是佛教中的人物造型。仙女飛繞在天空,有的腳踏祥云,徐徐降落;有的昂首揮臂,騰空而上;有的手捧鮮花,直沖萬霄;有的手托花掇。橫空漂游。我們看到這樣的圖形,都會不禁地想到敦煌莫高窟中,古人用信念給我們帶來的莫大的藝術震撼。
茅臺酒叫“飛天”茅臺酒
茅臺酒現在為什么叫飛天茅臺酒呢?是因為,用的“五星”商標的時候,在當時歷史條件下,這一商標圖案被國外一些反華勢力視為“政治商標”,因而受到一些不應有的歧視。為有利于外銷,經原國家輕工部批準,茅臺酒外銷商標于1958年改為“飛天”牌,圖案借用在西方社會影響很大的敦煌“飛天”形象,為兩個飄飛云天的仙女合捧一盞金杯,寓意為茅臺酒是外交友誼的使者,并一直沿用至今。
之所以有“五星”和“飛天”兩種商標,是特定歷史背景形成的。建國初期,地方國營的茅臺酒廠成立后,初注冊商標為“貴州茅臺”,商標上端正中為工農攜手圖案,左右兩邊有波浪形線條,其下有“貴州茅苔酒”5個紅色大字和“地方國營茅臺酒廠出品”10個白色小字,1956年3月,“苔”字被恢復為“臺”字。從1987年開始,茅臺酒廠開始使用“中國貴州茅臺酒廠出品”名稱。
“葵花牌”茅臺,起用于1967年,到1975年止,只存在了8年。那么這1978年的“葵花”又是從何而來呢?據記載,1978年茅臺酒廠在整理倉庫時發現了一批當年使用剩余的“葵花”商標共計25萬8千張。由于其印刷極為精致乃至舍不得扔掉,于是全部用于內銷茅臺上。也就是,這批酒的正面使用葵花商標,背面依然使用正在使用的“”背貼。所以,這種茅臺被坊間稱為“三大葵花”。與此同時,內銷“五星牌”茅臺正標依然使用。這種商標的瓶裝茅臺酒大致占當時茅臺酒廠國內瓶裝量的20%,這年的茅臺產量約1000噸。如今,四十多年過去了,能見到1978年的“”茅臺酒已經很不易,其中又占五分之一的“三大葵花”,茅臺酒更是鳳毛麟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