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異地評審:
放寬流動人才的限制,只要夠條件,夠評職稱,可以異地評審。
2) 越級評審:
不再要求中級職稱非要有助理職稱,評高級職稱非要有中級職稱。
3) 免職稱英語和職稱計算機考:
為什么能免英語和計算機,答案只有一個,因為你的“職稱”是評的,現在職稱可考可評,效力等同!
4) 認可制度:
公有制職稱,含金量,全國通用,國企、民企、事業單位都認可。
一般而言,通過評定獲得職稱證書的人比通過考試獲得職稱證書的人更容易被社會認可與接受。因為評定職稱的人有資格、有經驗;而通過考試獲得職稱證書的人缺少資格、缺少經驗。在當今社會,在能力重于學歷,水平重于文憑的共識下,越來越多的人踴躍評定職稱。
在國企事業單位,職稱就是命根子,可以這么說所有的公有制職稱評審名額都掌握在領導手里,所有的職稱評定名額都是有限的,因為這是考核人才工資待遇根本,你可以去看看哪家醫院的主任醫師職稱,可以告訴您全部都得有,因為沒有職稱您就別想升職加薪,多少一線工作者能力突出后到退休還是一個普通醫生,是他能力不行嗎?肯定不是,因為他沒有職稱。
取得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或承擔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于國內較高水平;
(2)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具有較高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
(3)參與的重點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技術水平,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
(4)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專家認可;
(5)作為主要參編者,參與完成省部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技術規范的編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