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學歷和資歷要求,
申報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畢業;
(2)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3年;
(3)本科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4)專科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7年;
(5)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后,取得助師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滿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專學歷,并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15年。
對外語的要求,
申報人須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國職稱外語B級合格證書、合格成績或評審當年的外語成績通知書,其中1977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其2004年度及以后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或A級)達到45分以上可以申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免試:
(1)取得外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
(2)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3)具有國家認定的相應留學經歷的(留學經歷須由我國在該國的駐外大使館認定并出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4)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的(“外文專著、譯著”指由本人獨立撰寫翻譯或擔任主要撰寫翻譯人員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術類著作),且屬于正式出版物);
(5)在鄉鎮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鄉鎮以下基層單位” 是指鄉鎮政府直屬或直接管轄的基層單位);
(6)參加《全國工商企業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簡稱BFT),通過中(Ⅰ)級;
中級職稱申報要求: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并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并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并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4)初中及以下學歷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評審職稱一般需要職稱申報人具備有一定的學歷水平,一般學歷大專,工作了一定相應的年限,取得一定工作業績和榮譽成果,通過了單位審核,可以向職稱評審委員會提交評審材料,經過評審委員們綜合考察評價后可以獲得相應的職稱資格,并可以獲得政府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認可,按照相關政策給予相應的職稱待遇。雖然當今我國職稱評審制度上還存在很多不足之處,但從整體上來說,在任用、提拔人才方面還是有發揮有效的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