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職稱,一般是指博士研究生畢業,經考核,可以直接認定為中級;碩士研究生畢業或雙學位獲得者,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或三年以上(不同專業所需年限不同);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理職稱四年以上。
對外語的要求,
申報人須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國職稱外語B級合格證書、合格成績或評審當年的外語成績通知書,其中1977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其2004年度及以后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或A級)達到45分以上可以申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免試:
(1)取得外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
(2)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3)具有國家認定的相應留學經歷的(留學經歷須由我國在該國的駐外大使館認定并出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4)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的(“外文專著、譯著”指由本人獨立撰寫翻譯或擔任主要撰寫翻譯人員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術類著作),且屬于正式出版物);
(5)在鄉鎮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鄉鎮以下基層單位” 是指鄉鎮政府直屬或直接管轄的基層單位);
(6)參加《全國工商企業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簡稱BFT),通過中(Ⅰ)級;
對計算機應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應參加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水平考試或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取得3個模塊合格證書。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人員可免試:
(1)取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含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科學教育、軟件工程、計算機器件及設備、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網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3)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程序員及以上級別資格證書。
評審職稱一般需要職稱申報人具備有一定的學歷水平,一般學歷大專,工作了一定相應的年限,取得一定工作業績和榮譽成果,通過了單位審核,可以向職稱評審委員會提交評審材料,經過評審委員們綜合考察評價后可以獲得相應的職稱資格,并可以獲得政府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認可,按照相關政策給予相應的職稱待遇。雖然當今我國職稱評審制度上還存在很多不足之處,但從整體上來說,在任用、提拔人才方面還是有發揮有效的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