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天然木質托盤不能有樹皮和蛀蟲孔,而且要經過熏蒸或者熱處理,如果是內銷有話要求就相對低一些,主要的是托盤要牢固。 原木材料:目前國內木托盤的材料主要有松木、鐵衫、冷杉以及其他雜類硬木,不同的材料代表托盤的不同使用性能。歐洲托盤標準中明確規(guī)定不能使用白楊木。 水分含量:托盤原木料的水分含量影響托盤的收縮變形,甚至開裂。應用高標準的托盤對其水分含量指標有嚴格的控制。歐洲木托盤標準規(guī)定水分含量不能超過木材干燥狀態(tài)時質量的22%,在22%~26%范圍內被定義為小缺陷,超過26%即不合格。 當托盤放在平整、剛性的水平面上,且貨物平整均勻擺放在整個托盤面時,多個載荷托盤相互堆垛,層的托盤必須能承受額外4000kg(共6000kg)的載荷。
箱式托盤產品結構: 1。封閉式四向進叉,外尺寸: 1200×1000×760mm,內尺寸: 1110×910×600mm,動載:1噸,靜載4噸,貨架0.8噸,可另配蓋子,可裝水咀,可裝腳輪。 2。網格式四向進叉 外尺寸: 1200×1000×760mm內尺寸: 1110×910×600mm,動載:1噸,靜載:4噸,貨架:0.8噸。 3。折疊式四向進叉,外尺寸: 1200×1000×975mm,內尺寸: 1110×910×790mm,動載:1噸,靜載4噸,貨架0.8噸。
輪式托盤與柱式托盤和箱式托盤相比,多了下部的小型輪子。因而,輪式托盤顯示出能短距離移動、自行搬運或滾上滾下式的裝卸等優(yōu)勢,用途廣泛,適用性強。 條 倉庫應防衛(wèi)嚴密慎防盜竊。 第二條 非材料保管人員不得任意進入料庫,材料保管人員應負制止之責,否則照章懲處。 第三條 倉庫內及其附近應置消防設備,并于適當位置設置消防器材配置圖,以策。 第四條 料庫應具備經標準局檢定合格的度量衡量器具,并應隨時校正妥善保管,以免發(fā)生收發(fā)料的差異度量衡器具至少每年須做一次總校正。 第五條 各項材料應按類別排列整齊,以“料位卡”標明材料名稱及編號并繪制各類材料存放位置圖。 第六條 易爆易燃的危險性材料應與其他材料隔離保管,并于明顯處標示“嚴禁煙火”并辦妥保險。 第七條 未經驗辦及驗辦中的材料應與收料后的材料分別存放。 第八條 重要材料應特別儲存,并予加鎖。 第九條 未按規(guī)定辦妥領料手續(xù)不得發(fā)料,易變質材料應以“先進先出”方式發(fā)料。 第十條 材料保管部門應憑材料收發(fā)單據輸材料收發(fā)作業(yè)并記錄于“材料收發(fā)記錄表”。
原木材料:目前國內木托盤的材料主要有松木、鐵衫、冷杉以及其他雜類硬木,不同的材料代表托盤的不同使用性能。歐洲托盤標準中明確規(guī)定不能使用白楊木。 水分含量:托盤原木料的水分含量影響托盤的收縮變形,甚至開裂。應用高標準的托盤對其水分含量指標有嚴格的控制。歐洲木托盤標準規(guī)定水分含量不能超過木材干燥狀態(tài)時質量的22%,在22%~26%范圍內被定義為小缺陷,超過26%即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