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性:低層別墅的屋面大都為坡屋面,因此屋面結構基本上采用的是由冷彎型鋼構件做成的三角型屋架體系,輕鋼構件在封完結構性板材及石膏板之后,形成了非常堅固的"板肋結構體系",這種結構體系有著更強的抗震及抵抗水平荷載的能力,適用于抗震烈度為8度以上的地區。
抗風性:型鋼結構建筑重量輕、強度高、整體剛性好、防變形能力強。建筑物自重僅是磚混結構的五分之一,可抵抗每秒70米的颶風,使生命財產能得到有效的保護。
耐久性:輕鋼結構住宅結構全部采用冷彎薄壁鋼構件體系組成,鋼骨采用超級防腐高強冷軋鍍鋅板制造,有效避免鋼板在施工和使用過程中的銹蝕的影響,增加了輕鋼構件的使用壽命。結構壽命可達100年。
保溫性:采用的保溫隔熱材料以玻纖棉為主,具有良好的保溫隔熱效果。用以外墻的保溫板,有效的避免墻體的“冷橋”現象,達到了更好的保溫效果。100mm左右厚的R15保溫棉熱阻值可相當于1m厚的磚墻。
如果建設項目的主體結構是鋼結構,而總承包企業沒有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以下簡稱“鋼結構資質”),應該怎么辦?如果將鋼結構成分包給有鋼結構資質的企業是否與建筑法的規定相沖突?隨著鋼結構建筑的實施,主管部門也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在2014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中,總承包商將房屋建筑工程的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是屬于違法分包,但是除鋼結構工程外。本規定是否可以理解為:對于以鋼結構為主體的建筑工程,如果施工總承包商不具備鋼結構資質,鋼結構的主體結構可以分包給具有鋼結構資質的單位。
承包以鋼結構為主體的建筑工程目,鋼結構資質是很重要的,但僅具備鋼結構資質,不能承包整體建設項目。因此,2014年4月和2015年12月,住房和建設部先后啟動了兩個鋼結構企業(首批15家企業和第二批27家企業)開展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試點。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業務承包范圍于鋼結構的主體部分,試點有效期為3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開展此類試點的目的之一是探討和解決鋼結構專業承包企業承包的時候市場承包與相關法律法規不一致的問題。到今年年底,第二批試點將到期,屆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根據試點結果對建設項目的總承包資質和鋼結構資質進行一定的修改。但是,無論如何修改,建筑企業都要適應建筑業的發展趨勢,努力從傳統的建筑企業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