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市區的報廢汽車堆場里,數千輛廢棄車堆積如山,恍如進入一座汽車的“墓場”。鮮有人知的是,這里不僅是報廢車終的歸宿,更是延續其生命的起點,因為經過精細化拆解,廢舊汽車80-90%的物料可以被回收。
一輛報廢車的拆解需要經過進廠驗車、車輛暫存、車輛清洗、電瓶拆卸、氟利昂抽取、廢油液抽取、車門拆解、汽車翻轉、發動機拆解、零部件檢驗、再生資源分類、可利用部件入庫等12道工序,拆解1輛車需要20分鐘,拆解完的汽車再進入破碎中心破碎,1小時可以破碎30噸原料。經過拆解,報廢汽車得到可修復的發動機、起動機,進行再制造;報廢車殼體經過統一破碎、分選后,作為爐料進入鋼廠;汽車催化器用于提取金、銀、鉑、鈀等貴金屬;報廢車塑料則進入塑料資源化產業鏈,生成塑料合金和塑料顆粒。報廢汽車身上的許多零部件,可以循環再利用,整個車的資源回收利用率達到80%以上。
達到國家報廢標準或者雖然未達到國家報廢標準,但發動機或者底盤嚴重損壞,經檢驗不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技術條件,或者不符合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稱為報廢汽車。
① 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礦山作業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千米,重、中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累計行駛40萬千米,特大、大、中和輕、微型客車(含越野型)及轎車累計行駛50萬千米,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千米;
數量眾多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無論美國、日本還是德國等歐洲國家,數量眾多的回收企業是報廢汽車之所以得到有效處理的基礎,而在我國,回收企業的數字少得可憐。
據了解,目前日本的汽車拆解公司大約5000家,其中超過4/5都是月拆解量低于50臺的小型回收企業,破碎公司140多家、粉碎機180多臺。在美國,這個數字大得驚人。目前美國的報廢汽車拆解企業超過一萬家,零部件再制造企業超過兩萬家,還有200多家拆后粉碎企業。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只有不到500家。
一位汽車專家表示,增加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數量,已經成為現階段政府必須完成的一個任務。
1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向車管所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
2車管所將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并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3]
3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4回收企業再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5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注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