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臺起重機必須在明顯的地方掛上額定起重量的標(biāo)牌。
(2)工作中,橋架上不許有人或用吊鉤運送人。
(3)無操作證和酒后都不許駕駛起重機。
(4)操作中必須精神集中、不許談話、吸煙或做無關(guān)的事情。
(5)車上要清潔干凈;不許亂放設(shè)備、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險品。
(6)起重機不允許超荷使用。
對吊運小于額定起重量50%的物件,允許兩個機構(gòu)同時動作;吊大于額定起重量50%的物件,則只可以一個機構(gòu)動作。
具有主、副鉤的橋式起重機,不要同時上升或下降主、副鉤(特殊例外)。
不許在被吊起的物件上施焊或錘擊及在物件下面工作(有支撐時可以)。
必須在停電后,并在電門上掛有停電作業(yè)的標(biāo)志時,方可做檢查或進行維修工作。如必須帶電作業(yè)時,須有措施保護,并設(shè)有專人照管。
起升高度H
起升高度是指起重機運行軌道頂面(或地面)到取物裝置上極限位置的垂直距離,單位為m。通常用吊鉤時,算到吊鉤鉤環(huán)中心;用抓斗及其他容器時,算到容器底部。
下降深度h
當(dāng)取物裝置可以放到地面或軌道頂面以下時,其下放距離稱為下降深度。即吊具工作位置與起重機水平支承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起升范圍D
起升范圍為起升高度和下降深度之和,即吊具和工作位置之間的垂直距離。
跨度 S
跨度指橋式類型起重機運行軌道中心線之間的水平距離,單位為m。
橋式類型起重機的小車運行軌道中心線之間的距離稱為小車的軌距。
地面有軌運行的臂架式起重機的運行軌道中心線之間的距離稱為該起重機的軌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