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統是每個單位正常生產、工作及生命的保證,根據公安部公通字[1996]21號《關于抓緊建立和認真落實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北京市政府第143號《北京市消防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的指示精神,消防設施必須定期維護、保養,發現故障及時清除,確保消防設施能夠正常運行,發揮其有效的預警功能,保障國家財產免受損失和人民群眾的。真誠希望通過共同的努力,使其有效地發揮作用。
1、每月按計劃抽樣測試部分設備,致使一年內所有設備全部測試一遍。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2、每季度或半年(視消防工程大小)進行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每年用公司專業的消防檢測隊伍進行詳細的消防檢測,包括消防設施檢測及消防電氣性能檢測。出具正規檢測報告,報消防部門備案。
4、專業的探測器清洗廠,隔年完成對所有探測器的清洗工作。
5、協助或完全負責同消防部門的業務,確保不因消防問題而耽誤其它工作的正常進行。
6、視消防工程大小,公司可派專人常駐工作,協助處理日常問題。
1、保證系統正常工作。
2、維護質量必須符合經雙方核定的竣工圖紙的要求,并且滿足現行消防規范的要求。
3、設備發生故障,我公司接收到故障信息或接到使用方通知十二小時內派人到達現場,二十四小時內檢修解除故障。在確實沒有配件的情況下應及時向貴單位匯報,并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防止出現事故。
4、 提供詳細的月檢、季檢及年度試驗報告,以方便貴單位備案。
1、根據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編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設計文件,不得違反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進行設計;
2、在設計中選用的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裝修材料,應當注明規格、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3、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實施情況簽字確認。
審批期限:建筑消防設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審批期限從受理圖紙、資料之日起,如圖紙、資料齊全,一般工程應在10個工作日之內,國家、省級重點工程以及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應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需要組織專家論證消防設計的工程可以延長至30個工作日。如圖紙、資料不齊,應在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發出《補送圖紙資料通知書》,通知申報單位補送,審批期限從補齊圖紙、資料之日算起。
電氣消防檢測是根據電氣設施在運行過程中熱輻射 、聲發射、電磁發射等現代物理學現象,采用國際先進的高新技術儀器、設備,結合傳統的檢查方法對電氣設施進行的量化監測。從而更加、科學、準確在反映電氣火災隱患的存在、危險程度及其準確位置,并及時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從而消除隱患,避免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電系統設施是在發生火災事故時能自動報警的設備。這些設備通過在各處安裝探頭,然后所有探頭接入一臺主機。當探頭探測到有火災的跡象,如:煙,溫度較高等就會把信息傳遞給主機,主機通過發出報警響聲和顯示報警原因來提醒工作人員。 水系統設施則是在人流量和貨物較多的場所通過水管引水,在較大水壓的狀態下,消防水的出水處用噴淋頭堵上。噴淋上的玻璃管在溫度較高的情況下就會自動爆破,然后噴淋頭就能均勻灑水,以達到滅火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