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申報中級職務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干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3、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相應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且所學專業對口的大中專畢業生,可按湘人發〔2001〕55號文件規定,直接認定相應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工程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行以考代評是一項政策性、業務性很強的工作,關系到廣大參考人員和相關單位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各市州建設和人事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實施,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3號令),加強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切實維護考試的性與嚴肅性。
從事城市制水、市政給排水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及回用等科研、設計、施工、監理、咨詢等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兩個大型工程項目中負責子項的設計和施工全過程; 2、獨立主持過兩個中型給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設計、施工工作,并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審批通過; 3、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完成兩項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或主持兩個省(部)級科研課題的方案設計、實施和編寫報告的全過程。
從事巖土工程測試、勘察、設計、施工、咨詢、監理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完成國家、省(部)級科技攻關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完成過省(部)級科研課題兩項,或省(部)級科研課題一項及市(廳)級科研項目兩項以上; 2、作為工程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兩項一級或四項二級巖土工程勘察、設計、施工項目; 3、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擔任過推廣應用較高水平的新結構、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三項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