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業職稱是對專業技術人才進行的科學、客觀的評價,為用人單位提供了人才質量上的保證。對建筑行業內具備資質的企業來說,職稱是企業開業、資質等級評定、資質升級、資質年審的必須條件。所以如果考取了建筑行業的職稱,在求職過程中就會受到更多企業的青睞,在薪資和福利待遇上也會有相應的優待。
建筑行業職稱體現尊重知識、尊重人才,也是社會地位和價值的體現。從建筑職稱的各個級別申報的規定可以看出,必須是學識和實踐經驗都具備一定的水平才能申報對應級別的考試,所以說,建筑職稱代表了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實際工作業績,是勞動部門和社會對技術人員的客觀、科學的評價與認可。也是技術人員的身份象征,與技術人員的社會地位密切相關,更與技術人員的薪資級別、福利待遇密切相關。
中級職稱申報高級:
1、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廠長、經理。
2、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部二等獎以上;地市一等獎以上(含發明獎、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星火獎)項目的主要完成者;獲得金、銀產品獎或省、部級產品獎或工程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創、省級新產品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項目或負責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對非公有制企業技術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企業連續二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1000萬元以上)、或利潤在4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200萬元以上)的主要負責人。
4、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該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5、對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創立了有價值的經驗,并在省內同行業中推廣的主要貢獻者;擔任中級職務期間,成績顯著,并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地市以上報刊或會議上發表過兩篇以上被同行專家認定為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
在正式開始職稱評審后,首先會對評審者的資料進行初步審核,下一步就是進行專家評審,評審的形式類似于論文答辯的形式,專家評審團會向評審者提出幾個相關的問題,然后根據回答的完整程度來給出自己的選擇,通過的原則是少數服從多數,票數過半即可視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