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商標注冊具體流程
一、商標注冊要經歷以下幾個步驟:
1、起商標名稱,判斷是否違反禁用條款。
2、確定商品或服務類別,對商品和服務名稱進行群組劃分。
3、進行商標查詢,查看是否有相互沖突的在先權利。
4、商標查詢通過后,進行商標設計(針對沒有商標圖案,又需要商標LOGO標志的企業)。5、準備好相關的商標申請資料,做好文件后提交國家商標局。
二、商標注冊申請周期流程:
1、形式審查:自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進行申請人資格、所選商品以及提交文件的形式審查,審查合格即出具《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2、實質審查:自形式審查合格之日起8-10個月,就申請的商標進行實質審查,包括審查有無在先相同/近似商標,有無違反商標法之規定等,審查合格即予以排期公告;
3、公告:為期3個月,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
4、發證:公告期滿無異議的,預留20天的郵件送達期即可發證。
三、商標注冊益處:
(1) 具有區別商品或服務出處的作用,引導消費者認牌購物或消費;
(2) 促進生產者或經營者不斷提高或穩定產品(或服務)的質量;
(3) 有利于市場競爭和廣告宣傳,是企業信譽和質量的象征;
(4) 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財產,信譽的載體,可為企業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
(5) 注冊商標受法律保護,享有專用權;其他任何人均不能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
(6) 注冊商標是一種可以轉讓、繼承并可一直延續的重要無形資產;
(7) 避免自己使用的商標被他人搶先注冊而為他人做嫁衣;避免無意侵權,而支付巨額賠償;
(8) 為企業可持續發展,創造強勢品牌奠定基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