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食品檢驗_食品檢驗工培訓考試取證 食品檢驗工職業資格證書報考中心隋老師
全國各地均有食品檢驗員職業技能鑒定班,在信息產業部602計量測試站,每個月都開設食品檢驗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培訓鑒定班,國家《勞動法》和《職業教育法》法律規定食品檢驗人員必須要持證上崗,先培訓后上崗的政策,如果企業招收未經有資質的鑒定機構考核的員工直接上崗,企業將承擔相應的懲罰。
一、食品檢驗員報考對象:
主要是從事食品檢驗員和準備從事食品檢驗的人員,關乎食品質量、標準及產品質量監督相關的人人員;企業主管食品衛生、監督和檢驗的人員;各類食品和生物工程等相關專業的在校學生和教師。
二、食品檢驗工培訓鑒定報考需要什么條件:
(根據學員的學歷和工作年限來判定報考級別和工種)
1、初級食品檢驗工證書(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 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 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2、中級食品檢驗工證書(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 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4) 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訓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3、高級食品檢驗工證書(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 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三、食品檢驗員培訓課程內容大綱:
本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根據國家職業技能鑒定大綱要求對食品檢驗人員的規定編寫食品檢驗的培訓內容,選取通用的專用知識對檢驗員的培訓,主要包括了專業檢驗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檢驗技術及檢驗操作技能,食品行業的基本的法律法規等主要內容包括:1、食品檢驗概述; 2、食品檢驗的化學基礎; 3、食品檢驗的感官檢驗技術;4、食品專業分析與檢驗技術; 5、食品檢驗的微生物檢驗技術; 6、化學分析與檢驗技術;7、儀器分析與檢驗技術; 8、誤差分析與數據處理;9、實際操作技能培訓; 10、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11、國家標準知識普及。
四、食品檢驗員鑒定考核:
考核鑒定分為專業技能知識考核理和基本理論知識考核。理論知識考試采用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理論和技能兩部分均合格者,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相應級別的全國通用的食品檢驗員資格證書。該證書是食品檢驗人員職業技能水平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錄用、使用和確定工資待遇的依據,是我國公民境外就業,輸出勞務法律公正的有效證件。
五、食品檢驗員職業技能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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