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有色金屬行業有特殊性,標準工作也有其特殊性,標準的范圍主要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面:原料標準、產品標準、建設標準(或規范)、檢測標準、環境標準,其中產品標準一部分參照原生冶金的標準,另一部分需要制訂,特別是中間產品,如中間合金錠、金屬粉和一些特殊的產品。
廢噴絲頭、廢貴金屬坩堝、廢貴金屬器皿、廢貴金屬電極、廢貴金屬觸點等; 含貴金屬的工業廢渣:玻璃纖維工業的廢耐火磚(拉絲模廢襯磚)、硝酸工業的轉化爐灰塵,電解陽極泥,含貴金屬的廢催化劑、灰泥等; 工藝美術及貴金屬加工廠產生的貴重金屬屑末、廢飾線、燙金襯紙、貴金屬邊角料等;
報廢的農田水利設施和農業機械:廢拖拉機、廢收割機等; 報廢的各種輸電器材和設備; 報廢的各種機動車輛、船舶及其零件; 報廢或退役的各種武器裝備; 廢鋼絲繩、廢鋼絲。
金屬開采和冶煉除給環境帶來影響外,還占用全球7%到8%的能源供應。回收比初級生產的金屬消耗更少的能源,同時降低對礦產開采地的整體影響。金屬回收還可以減少對低品位礦石的需求,避免未來稀缺的一些貴金屬的開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