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的農田水利設施和農業機械:廢拖拉機、廢收割機等; 報廢的各種輸電器材和設備; 報廢的各種機動車輛、船舶及其零件; 報廢或退役的各種武器裝備; 廢鋼絲繩、廢鋼絲。
加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半成品、廢零件、廢次產品、廢結構件、廢機械零件、散碎鐵; 各種鐵路廢器材:廢鋼軌、廢道釘、廢道叉、廢車輪、廢閘瓦、廢軸、廢防滑器、廢機車零件、廢機車等; 報廢的城市公共設施:廢井蓋、廢鐵蓖子、廢護欄等;
物質再生應用研究所(原內貿部物質再生應用研究所)采用硫代硫酸鈉溶液溶解廢膠片上的鹵化銀,溶解過程中參加抑制劑阻止膠片上明膠的溶解,溶解液經電解回收銀,片基回收應用。銀浸出率>99%,回收率98%,銀純度99.9%。此法已應用于工業消費。
廢銀鋅電池含銀52.55%、含鋅42.7%。鋅為負極,氧化銀為正極涂在銅網骨架上。物質再生應用研究所采用稀硫酸分手浸鋅和銅,銀粉間接熔錠。稀硫酸浸銅時參加氧化劑,含鋅液經濃縮結晶消費硫酸鋅,含銅液濃縮結晶消費硫酸銅。鋅回收率>98%,銀回收率98%,銀錠純度>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