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AS18001認證體系員工投訴管理程序
一、 目的:為保護員工工作、學習、生活之合法權益,激勵員工更好地為公司服務,及時發現和處理隱患問題,維護企業整體利益,特制定本規定。
二、 范圍: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
三、 投訴內容允許員工在自認為遭遇下列各項的情形下,進行投訴:1、公司任何個人或部門的違規或非法行為,該行為使公司、部門或員工個人的正當利益受到損害;2、不良言行、不公正對待,無論來自上級、下級或是同事;3、性騷擾、威逼、恐嚇、要挾、侮辱,這種侵害或者來自上級、同事、下屬;或者以暴力威脅方式或其它方式出現;無論是口頭或是行動;4、上級有貪污、受賄、盜竊、以權謀私等違法亂紀行為;5、上級濫用職權,對投訴者有重大不公正行為;6、其它損害公司、部門或員工利益的一切言行或任何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言行,無論其后果是否已經發生。
四、 投訴方式與途徑1、投訴的表述方式有二種:書面方式(包括EMAIL)、電話方式。除此之外的任何其它方式,如轉 述、在公司各種信息渠道中貼大小字報等,公司均視為不正當方式。通過不正當方式進行的投訴公司不予受理,并視為違規行為加以處理。2、投訴人可以向直屬上級進行投訴,也可向人力資源處進行投訴。3、廠區幢車間靠辦公樓那邊樓梯處設置有意見箱、公司投訴電話為202分機,鑰匙人事主管保管,隨時收集信息。
五、 投訴處理1、受理投訴人在調查取證過程中要本著迅捷、保密、客觀的原則進行,相關部門必須積極配合。凡被調查的人員必須據實出證,并對調查事項保密。2、人力資源處受理投訴,有權為員工辯護,有權代表員工向其領導或部門了解有關細節。3、 投訴人必須對投訴內容的真實性負全責,嚴禁捏造或惡意夸大事實。如經查實與事實不符,公司 對投訴人可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可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4、受理投訴人必須對處理投訴的過程和結果負責,經查有不公正或泄密行為,公司可對直接受理人和受理部門領導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可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