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勞務派遣行政許可須知
一、申請勞務派遣行政許可需提交的材料
(一)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200萬元)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三)公司章程以及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者財務審計報告;
(四)提供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具備有產權的經營場所,或者租用租期應不少于2年的固定經營場所);提供辦公設施清單(具備電腦、電話、傳真、檔案文件柜等辦公設施以及信息管理系統);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六)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勞動合同、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紀律等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的規章制度文本;擬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樣本。
(七)具備與勞務派遣業務發展相適應的勞動關系協調員(師)或人力資源管理師等職業資格的人員。
已經開展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經營情況以及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二)被派遣勞動者人數以及訂立勞動合同、參加工會的情況;
(三)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情況;
(四)被派遣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五)被派遣勞動者派往的用工單位、派遣數量、派遣期限、用工崗位的情況;
(六)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情況以及用工單位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
(七)設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設立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應當向辦理許可或者備案手續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上一年度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
二、申請方式
申請單位需出具委托具體辦事人員的《委托書》及具體辦事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申請人請將申請材料送至貴陽市人社局勞動關系處或貴陽分市行政服務中心政務大廳市人社局政務服務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