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成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三承四級資質變更法人股東
一、適用范圍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變更分為許可事項變更及登記事項變更。
(一)許可事項變更。被許可人需變更許可證類別及等級的,應向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提出變更申請。
(二)登記事項變更。被許可人名稱、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被許可人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提出登記事項變更申請。
變更后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有效期限不變。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四級電力三承資質辦理時間周期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四級電力三承資質辦理時間周期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四級電力三承資質辦理時間周期
二、提供材料目錄
(一)許可事項變更:
1.許可事項變更申請表;
2.法人證明材料和凈資產證明材料;
3.主要設備及機具清單、經營場所證明材料;
4.技術負責人、負責人的簡歷、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
5.專業技術人員明細表、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或者任職培訓合格證書等證明材料;
6.電工作業人員登記表;
7.生產組織和制度的證明材料;
8.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原件。
申請一級至三級許可證的,還需要提交相關業績報告以及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