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障車使用須知
一、清障施救車輛屬于特種車輛 專管。原則上只能用于清障施救、正常巡邏。有特殊情況用車需報請隊長審批。
二、道路清障車相對固定專人駕駛。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指定位置?并確保。
三、車輛交接前應主動清洗?保持外觀整潔。
四、清障車不得停放公共場所。
五、駕駛員每天上班出車前必須進行常規檢查,做好車輛每日保養工作,確保清障車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確保行駛。
檢查內容如下:
1、燃油、潤滑液、冷卻水、電池液是否正常?制動器(含手制動)、離合器是否正常;
2、方向盤、轉向器、傳動軸及轉向橫直拉桿連接是否牢固有效;
3、輪胎(含備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是否牢固?喇叭、燈光、雨刮器、示、音響是否正常;
4、車窗、門鎖是否正常?隨車工具是否齊全;
5、各種儀表、示是否正常?發動機聲音有無異響;
6、車外觀是否整潔?有無脫漆碰損痕跡?車內是否整齊干凈;
六、日常清障施救工作不得違章行車,必須確保行車。發現車輛出現問題,及時向中隊匯報;
七、需要進行例保及中、大修時,向中隊擬報修計劃,待批準后方可修理;
八、建立車輛管理檔案:一車一檔。建立車輛使用、維修、定期例檢臺賬;
九、使清障車軸輪胎均勻負載 為了使清障車軸上輪胎均勻負載?必須消除車輪平面與路面不垂直的現象。可以用下述方法消除或減輕車輪內傾的現象:
a提高軸殼和半軸套管(或軸頭)的抗彎剛度。
b在路面拱度較大的地區,為了使清障車軸內外檔輪胎負荷盡量一致,可根據拱度的大小,將掛車軸外檔車輪的使用氣壓適當提高,但增加10%。
十、降低輪胎行駛時所受的動負荷 ,可采用下列措施減少輪胎行駛時所的動負:
a合理選擇半掛車的結構參數,使半掛車車架、懸架及輪胎間剛度匹配合理,保證半掛車具有良好的振動特性,減少行駛中的沖擊載荷。
b改善道路條件。
c車輛行駛于不平路面時,適當降低行車速度。
使用:
清障車警示燈的使用規定,清障車警示燈分為工程黃(民用)和紅藍 兩種顏色,規定安裝紅藍,一定要在當地有關部門申請使用證及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