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指導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5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不具備前項規定的學歷、年限要求,業績突出、作出重要貢獻的,可由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破格申報,具體辦法由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另行制定。
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于國內水平;
(2)作為發明人,獲得具有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
(3)承擔的重點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國內水平,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
(4)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學術價值;
(5)作為起草人,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技術規范的編寫。
初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由高到低分為專技十一至十三級,其中助理級崗位是十一至十二級,員級崗位是十三級。
專業技術崗位的等級和結構比例按照事業單位的功能、規格、隸屬關系和專業技術水平等因素,根據現行專業技術職務管理有關規定和行業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確定。
初級職稱,是指研究實習員;助教;助理工程師、技術員;助理農藝師、農業技術員;醫(藥、護、技)師、醫(藥、護、技)士;助理實驗師、實驗員;助理統計師、統計員;助理經濟師;助理會計師、會計員;助理編輯、見習編輯;助理翻譯;助理記者;助理館員、管理員等。